教務處-註冊組(成績學籍處理)
註冊組 洽詢電話:(04)7232105轉分機5612~5616
♦ 休學、復學、退學與學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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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何時可辦理休學?休學可休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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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限。可分次辦理休學,在學期中申請該學期休學者,必須在期末考試開始前申請,期末考試開始後即不得申請該學期之休學。詳見本校學則第48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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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辦理休學應備那些文件及申請流程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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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當學期休學請至本校網站(https://webap0.ncue.edu.tw/Student)提出休學申請後列印申請書,並辦理離校手續(請至本組網頁下載離校手續單),請檢附回郵信封,經系所同意後送本組審核。待申請通過後,即寄發休學證明書。逾註冊截止日始辦理休學者,應依規定補繳學雜費,補繳額度請參閱「本校學雜費補繳單」。 服兵役、懷孕、撫育3歲以下幼兒休學者,應檢附入伍通知、子女出生證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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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學生應如何申請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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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學生休學期滿即自動復學,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註冊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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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學生應如何申請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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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自動退學之學生請至本校網站(https://webap0.ncue.edu.tw/Student)提出退學申請後列印申請書,並辦理離校手續(請至本組網頁下載離校手續單)及繳回學生證,請檢附回郵信封,經系所同意後送本組審核。 待申請通過後,如在本校修業滿一學期以上,具有成績者,將寄發修業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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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學生如何申請轉系所?何時可以知道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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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一、請至本組網站(https://acadaff.ncue.edu.tw/p/412-1002-2140.php?Lang=zh-tw)下載轉系申請表,於行事曆公告期限內向原系所(院)、欲轉入系所(院)提出申請。轉系所規定詳見入學年度招生簡章、本校學生轉系(所)辦法及當年度公告。 二、轉系申請經轉出及轉入系主管、院長審查通過後,交由教務處註冊組簽請教務長核定公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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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如何辦理延畢,須要申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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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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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讀學士學位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未能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在規定期限內未修滿該學系應修畢業學分即為延修生,無須申請。請參考本校學則第17條規定。 二、已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者,如因修習教育學程、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出國交換,得於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向本組提出延長修業申請,經相關權責單位核認後延長修業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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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資料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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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辦理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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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更改姓名者,請填更名申請書及攜帶變更後的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正本) 於上班時間至本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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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如何辦理更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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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更改戶籍地址者,請填更改地址申請書及攜帶變更後的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戶籍謄本)至本組辦理。 更改通訊地址者,請至本組填寫更改地址申請書或郵寄申請書至本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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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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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請問暑修後可畢業,何時可領取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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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暑修後成績送達本組,經審核後成績及格可畢業者始可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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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請問本校碩、博士班修業年限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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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碩士班修業年限以1~4年為限,博士班修業年限以2~7年為限。其他相關規定,如應修畢業學分數,依本校各系所另定之。請參考本校學則第17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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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籍成績證明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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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學生應如何申請學籍證明或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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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一、到校申請:請至本校進德校區行政大樓東側一樓學籍成績列印系統機器繳費申請,中文成績於機器直接列印取件。申請英文成績單及中英文學位證明請將收據交至二樓註冊組,於5~7個工作天後臨櫃領取。 二、郵寄申請:至本組網站(https://acadaff.ncue.edu.tw/p/412-1002-2140.php?Lang=zh-tw)下載學籍及成績單申請表,填寫所需文件項目及份數,至郵局購買等額匯票(抬頭開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連同申請表及回郵信封寄至本組,全部文件完成後會依所附回郵寄回。 三、當學期中文在學證明可透過教務系統下載電子檔: 1.需完成註冊繳費(或就學貸款紙本資料繳交至生輔組),系統才會顯示「完成註冊」,才能下載。 2.下載路徑:教務系統/學籍/SA190中文在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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