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住宿組(各項住宿問題)
住宿服務組 洽詢電話:7232105轉分機 5732-5735
Q1:學生在二年級以上能保障都可申請入住宿舍嗎?
A1:有關二年級以上舊生,如符合「各舍生促會幹部及樓長、身心障礙生、僑外生、陸生、(中低)低收入戶註1、外(離)島註2、公費生、運動績優生」資格,均獲保障床位,餘應參加抽籤。倘同學未獲分配床位,建議可參考學務處住宿服務組網頁上之「校外賃居網(雲端租屋生活網)」,內有經警消單位與本校聯合訪視、符合教育部安全規範之賃居處所,居住條件相對安全,歡迎同學多加利用。
註1:「(中低)低收入戶」需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且學生本人為列冊人口。
註2:外(離)島指金門、馬祖、澎湖、綠島、蘭嶼。
Q2:新生住宿有備取狀況,表示學校的宿舍並非充足,請問會再增設宿舍?
A2:每學年一年級新生床位約保留1,100餘床,達新生總人數90%,符合教育部規定。新生床位之分配係依戶籍地遠近做安排,設籍較近同學較有可能未獲床位,建議可先申請候補,暫以通勤方式到校,或考慮校外租屋。另本校寶山校區已於110學年度啟用第十宿舍,增加床位男364床、女300床,宿舍量能充足,惟每年會因為申請住宿的學生需求不同而略為增減。
Q3:宿舍內冰箱容量太小,是否能換裝大型冰箱或添購新冰箱?
A3:宿舍區內設置冰箱係供住宿同學冰存藥物、冰枕為主,非供同學長期存放個人食品之用。有關同學反映換(添)購冰箱,學務處將考量宿舍整體空間運用及學校經費情況另案研議。另建議可申請寢室小冰箱,小冰箱由住宿生自備,冰箱使用電費以學年、學期、暑期為單位收費,一學年(含寒假)收費1000元、一學期(含寒假)收費500元、暑期收費200元。
Q4:宿舍曬衣區空間不足,能否增設空間?或開放其他公共區域?
A4:學生宿舍空間均依住宿人數妥為規劃設計,應足供全體住宿學生使用。有關同學反應曬衣空間不足,可能係因少數居民長期佔用曬衣桿所致,建議同學可再觀察並向幹部及時反映。另,公共區域之使用方式應考量安全性、合理性及全體住宿學生權益,例如在學習專區舉辦活動就較為不妥,但如係靜態藝術裝置或美術布置,在不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下,基於尊重宿舍自治精神,各舍或可自行評估辦理。
Q5:寢室內物品損毀該如何報修?
A5:同學如有修繕需求,可登入「宿舍修繕系統」填寫申報,或洽各舍樓長代為申報,一般修繕案件可於72小時內完成修繕。有關寢室內傢具、學習專區桌椅,及浴廁脫水機等器物,均由學校向合格廠商採購,品質無虞,惟少數同學因疏忽或蓄意損毀物品,致學校每年均須投入大量經費修繕,殊為可惜;在此也呼籲同學珍惜公物,倘有蓄意破壞事實,將依校規追究論處。
Q6:寢室內蚊蟲多、宿舍周邊野狗多?
A6:宿舍區因部分靠山,林木眾多,較易孳生蚊蟲,因此本處與總務處於開學前均進行宿舍全面消毒作業,每日並安排打掃阿姨負責清潔維護,以確保住宿環境整潔衛生。同學如發現寢室內蚊蟲多,於修繕系統申報後學務處住宿服務組將立即連繫廠商,與同學約定時間後進行噴藥。有關野狗群集問題,學務處已多次、並持續向縣內環保單位通報,同學夜歸如懼怕野狗群集,請通報校警或宿舍管理員護送或驅趕,並呼籲同學切勿餵食野狗,進出宿舍亦應留意犬隻尾隨進入宿舍。
Q7:住宿期間可否隨時申請退宿?如何辦理?
A7:同學得依個人意願或考量自身情況隨時申請退宿,已繳住宿費依據「學生住宿管理要點」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依學期週數按比例計算退費。註 辦理退宿時請先向各舍幹部提出申請並交還磁卡鑰匙,經宿舍幹部檢查寢室財產無短少損毀情形後,即可退宿。
註:除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因素(如:因公受訓或出國交換)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保證金壹仟元整。經核准住宿之學生於學期第二週起至學期三分之二(第十二週)之間申請退宿者,依學期週數按比例退費。逾學期三分之二(第十三-十八週)申請退宿者,概不退費。
Q8:宿舍看似老舊,是否有整修計畫?
A8:學務處相當重視住宿學生居住品質,因此自97年起獲學校大力支持投注經費,分階段進行宿舍整建,實施寢室內傢具、浴廁、走廊換新或粉刷工程,現階段也已經達成全面冷氣房之目標,並針對學生關心的宿舍網路完成網速提升。另外,大學部各宿舍也增設學習專區,營造舒適的討論及閱讀空間;未來或可結合美術系或其他單位陳列靜態展品,深化宿舍區文藝氣息。
Q9:宿舍區販賣機、洗衣機時有故障情形,對住宿生活造成不便,是否有改善措施?
A9:同學如遇洗衣機故障或卡幣情形,請於線上修繕系統申報,學務處住宿服務組將盡速通知廠商到校檢修(販賣機因係總務處簽約廠商,建議同學逕向總務處事務組反映)。惟查檢修紀錄,故障原因係因少數同學操作不當或以代幣、偽幣等不法方式致機器運作異常,在此也呼籲同學珍惜公物,倘有蓄意破壞事實,將依校規追究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