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學生安全組(各項兵役問題及學生平安保險)
學生安全組 洽詢電話:7232105轉分機8063(兵役)、1955(平安保險)
Q1:我的家人已經向戶籍地轄區公所兵役課辦理過緩徵,還需要向學校辦理在學兵役緩徵嗎?
A1:要。家人在戶籍地轄區公所辦理之緩徵,僅是向兵役承辦人報備學生尚在就學之訊息,公所之核准緩徵程序仍須以學校正式公文為作業依據,所以需要向學校辦理在學兵役緩徵。
Q2:我是尚未服過兵役的新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兵役「緩徵」?
A2:新生未服役之男同學,請於開學一週內,請進入「兵役資料申請系統」,登錄個人兵役狀況!!!列印「學生兵役緩徵申請表」,並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繳交到學生安全組辦理。如已判定免役體位者亦須繳交相關證明,俾利列管。
Q3:我是已服過兵役的新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儘後召集」?
A3: 新生已服過兵役之男同學,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請於開學一週內,請進入「兵役資料申請系統」,登錄個人兵役狀況!!!列印「學生兵役儘後召集申請表」,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檢附退伍令影本,繳交到學生安全組辦理。 已服畢替代役者,雖無後備軍人身分,無須辦理儘後召集,亦請繳交替代役退役證明影本,俾利列管。
Q4:我不是新生,尚未服兵役,入學時一時疏忽忘記辦理兵役申請,是否有補救的機會?如已接到兵單該如何處理?
A4:
1. 請進入「兵役資料申請系統」,登錄個人兵役狀況!!!列印「學生兵役緩徵申請表」,並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盡速繳交到學生安全組辦理,以免接到徵集令,造成就學困擾。
2. 如已接到兵單(徵集令),請攜帶徵集令,儘速至學務處學生安全組填寫「暫緩徵集證明書」,屆時連同徵集令(兵單)正本,送還至戶籍地兵役單位註銷當次徵集。
Q5:我不是新生,但已服完兵役,入學時一時疏忽忘記辦理兵役申請,是否有補救的機會?如接到點召令或是教育召集令怎麼辦?
A5:
1. 儘後召集是向各地區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核備,依規定在開學後兩個月內都可以補辦理,若時間超過兩個月,各後備指揮部均不再接受申請,僅能併入下學年度新生申請作業補辦。
2. 如此期間接獲召集令(點召、教召),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後,連同召集令至所屬後備指揮部辦理即可。
Q6:選修軍訓課程可以列入畢業學分數? 可以折抵役期嗎? 如是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還可以折抵役期嗎?
A6:
1. 軍訓課一至四年級皆為選修,均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2. 可以。依據教育部102年3月18日臺教學(六)字第1020039194號函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自102學年第1學期起,學生安全組所開設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均符合各年次役期折減規定,選修成績及格對役期影響說明如下:
(一)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折減現役役期:
服現役(含替代役),役期一年,依每門課程總時數3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4.5日, 5門課共180小時(堂),不足1日不列入計算,至多得折減現役役期22日。
(二)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折減軍事訓練期間:
依每門課程內軍事訓練相關課目時數1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2日,5門課共80小時 (堂),至多得折減軍事訓練期間10日。(兵單)依國防部「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規定,大學軍訓修課,成績及格後以每8堂課折算1日折算役期,其各學制折算役期之役期總日數,合計以30日為限。同等學制之同一學期修習之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以一次為限,因故重(復)修或留級再修者,不得重複折算役期。
- 學生平安保險
Q7:請問學生應如何申請平安保險醫療理賠?
A7:
- 學生如有意外受傷或疾病住院,可於康復後至學務處學生安全組/學生團體保險網頁下載申請書。
- 填妥簽章後並檢附相關證明(診斷證明、付費收據明細表正本)送承辦人提出申請。
- 承保公司大約於20日之內核支理賠款(學年度保險合約內容同時公告網頁供參閱)。
Q8:請問學生參加校外活動(如參訪、班遊、校外教學),除學生平安保險外,如何增加學生意外保障?
A8:
- 學務處有協助「師生旅行平安保險」業務,最遲出發前三日(工作日)將名冊送學生安全組承辦人辦理。
- 旅行平安保險名冊及保險費率可於學務處學生安全組/學生團體保險網頁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