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甄選及課程修習等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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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Q&A,如教育部或本校相關法令有修正,仍須以最新法令規定為主。
壹、教育學程修習流程 https://reurl.cc/GA9LRp
貳、教育學程甄選
Q1:如何具有教育學程修習資格?
A1:需經本校甄選通過之師培生、教育學程生或教育部核定之外加師資生,始具有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請先區分你是全師培學系生、師培學系生或非師培學系生?
如你是全師培學系大一新生:
1.本校全師培學系:輔導與諮商學系學校輔導與諮商組(甲班)、特殊教育學系、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
2.一入學你就是師資生(但外加名額管道入學者例外),不用再參加任何甄選,就是師培生了。
3.外加名額管道入學之全師培學系大一新生,如欲成為外加管道師資生,請洽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與認證組辦理外加師資生申請作業,經教育部核定,依電子公告內容所示學期取得修習資格,就是外加師資生了。
如你是師培學系大一或碩一新生:
如你是非師培學系大學部學生、碩博生或大學部各系轉學生:
1.符合報考當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簡章報考資格者,得參加師培中心教育學程甄選(甄選時程、名額、報名資格及方式,可先參考歷年簡章或逕洽師培中心課程與認證組),通過甄選經師培中心公告錄取後次學期就是教程生了。
2.大一新生欲取得修習教育學程資格,須先確認欲修讀何種任教學科專門課程,取得該專門課程培育學系之輔系或雙主修資格,再於大二上學期報名師培中心辦理的教育學程甄選,經師培中心公告錄取後次學期就是學程生了(也就是具修習教育學程資格)。
3.本校非師資培育學系:機電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電子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資訊管理學系、會計學系、企業管理學系、歷史學研究所、台灣文學研究所、車輛科技研究所。
Q2:入學本校後未經甄選,可否預先修習教育學程?
A2:可以,若未曾具備師資生身份的同學,可以預修教育專業課程。選擇此身份申請抵免者,可抵免學分上限為取得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資格的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中規範最低應修學分數之四分之一為限。
若欲辦理教育專業課程抵免,請於具備教育學程修習資格當學期,依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規定提出申請。請您視所希望抵免的課程來源,選擇一種身份,以及所需的課程,與於本校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的師資生身份重疊且符合規定的課程申請抵免。請有意於本校預修教育專業課程者,先至下方網址查閱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瞭解有關申請抵免資格及學分數上限規定: https://practiceweb.ncue.edu.tw/p/412-1007-677.php?Lang=zh-tw
申請時間:自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當學期之寒假或暑假(於本中心公告之期間)開始受理教育專業課程抵免申請,申請截止日程將於每學期之本校網頁首頁「最新消息」項下公告。
Q3:僑生、港澳學生與外國學生,可否修習教育學程?
A3:
1.可以依Q1取得教育學程的修習資格,就可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專門課程」。
2.如未依Q1取得教育學程的修習資格,得依「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僑生、港澳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申請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經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公告核准後,就可開始修習。
Q4:本校教育學程的類別有那些?
A4:
1.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各年度培育之任教學科專長請連結「貳、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門課程」項下,並點選最新學年度即可查得本校培育之各專長名稱。
2.特殊教育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包括資賦優異組及身心障礙組。
Q5:修習教育學程科別有特別限制嗎?
A5:依教育部108年10月15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34532號函釋辦理,非屬本校培育學系之大學部及碩博班學生,欲瞭解是否符合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_專門課程之各培育學系招收對象,請查閱本中心專門課程招收對象檢核表,檢視如何方得符合「各培育學系招收對象條件」。
1.本校大學生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_專門課程架構表所列培育學系所、輔系、雙主修資格」招收對象條件檢核表。
2.本校博碩士生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_專門課程架構表所列培育學系所資格」招收對象條件檢核表。
Q6:若畢業前教育學程沒有修完,讀研究所還可以繼續修嗎?
A6:
1.若應屆錄取本校碩、博士班,可填寫「師資生保留、移轉、放棄修習教育學程資格申請書」,核淮後可保留師資生資格至研究所繼續修習相同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叁、教育專業課程修習
A1:請在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學期開學日參加師培中心辦理的選課說明會,並可每學期自我檢視是否正確修課。
1.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普通課程。
2.依取得修習教育學程資格學年度,查得上述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的修課版本,請連結師資培育中心首頁/課程與認證組/課程與修業查詢。
3.各修習科別專門課程應修學分數及科目名稱,請連結師資培育中心首頁/課程與認證組/課程與修業查詢。
Q2:教育專業課程之修業年限為何?
A2:教育專業課程之修業年限,應至少二年(至少四學期,不含寒、暑期修課,且具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事實)。若依具修習資格當學年之課程架構及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規定辦理教育專業課程抵免且通過審查者,可依相關規定抵免部分學期數。
Q3:教育專業課程有擋修機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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