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學生助學金
『弱勢學生助學金』:
★家境清寒學生,若未具學雜費減免資格(如:低收、中低收......)者,可參考申請本項高教端(大學部至研究所)獨有之助學機制『弱勢學生助學金』(本校簡稱弱勢1~6級)。
一、申請時間:
每年9月20日起至10月20日止,請於時間內上線申請,並登錄系統上傳3個月內之戶籍
謄本至系統,逾期不受理。
二、本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每學年辦理一次,上學期申請,下學期撥款(於註冊單內扣減)。
三、弱勢學生助學金相關規定請上網參閱: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4340.php